问题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什么? |
释义 | 一、什么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它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及污染物不明等特点。包括核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泄漏、扩散污染事故等。环境污染事故可致人员急性病变死亡,能引起人群慢性病变;还具有引发恶性肿瘤或染色体遗传变异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的远期危害,危害子孙后代。 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污染物性质和事故表现形式等,可以分为七类: ① 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指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导致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② 毒气污染事故:实际是上面事故的一种,由于毒气污染事故最常见,所以另列,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氨气等。 ③ 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质所引起的爆炸、火灾事故。例:煤矿瓦斯、烟花爆竹厂以及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油漆硫磺使用不当造成爆炸事故。有些垃圾、固体废物堆放或处置不当,也会发生爆炸事故。 ④ 农药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使用不当所引起的泄漏所导致的污染事故。 ⑤ 放射性污染事故: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不当而造成核辐射危害的污染事故。 ⑥ 油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以及各种油制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当而造成泄漏的污染事故。 ⑦ 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事故:因不当或事故使大量高浓度水突然排入地表水体,致使水质突然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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