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宁阳县200多家药品企业负责人在《规范经营行为杜绝非法行医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全县200多家药品企业向广大人民发出了一个共同的声音:“保证不销售假劣药品;保证不从事非法行医等违法活动……” 药品企业向社会作出项承诺: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在药品经营场所和药品仓库内从事各类诊疗活动,坚决杜绝“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健康讲座”等名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不违法开展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本企业药品从业人员不参与或从事各类诊疗活动;确保药师在职在岗,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药师不在岗时,暂停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不将本企业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证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或转让;药品批发企业不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等。 签订承诺书标志着我县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是切实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承诺书》不等于护身符,县局将继续加大违规药店查处力度,规范药品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遏制非法行医现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风霞) 推荐阅读: 全区129家医疗机构签保证书 云南昆华医院:医托立下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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