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执行期限 |
释义 | 一、刑事判决执行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0年03月10日开始施行。 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二、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不服刑事判决谁可以提出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就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换句话说就是牵扯在案件中的自己、请的律师或是给自己在法庭上发言辩护的人,最后就是自己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判决执行期限的相关介绍,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刑事判决不服气的话,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次申诉。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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