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逃税额较大或再次走私的,追究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的刑责。 2.逃税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追究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责。 3.逃税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究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责。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法律网提醒您,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三、哪些属于走私行为 属于走私的具体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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