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
释义 | 一、一般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一般民事案件的追诉期为三年。这一规定源自《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其中明确指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2.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3.此外,如果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然可以受理,只是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 4.也就是说,即使案件进入了审理程序,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并且法院查明没有中止、中断或延长的事由,那么法院将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追诉期异议提出时机 关于追诉期的异议,可以在二审中提出。 1.如果在一审中并未利用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在二审中,除非有新的证据,否则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因诉讼时效问题而提出的请求。 2.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本身及请求权会消灭。 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不会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而是会受理并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追诉期与起诉期限区别 追诉期与起诉期限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它们的立法目的不同。 (1)起诉期限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行政法律秩序的稳定,确保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2)而追诉期的目的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维护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进而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2.两者的起算时间也不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而追诉期的起算则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3.此外,起诉期限是一个固定期间,一般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而追诉期则属于可变期间,只要有法定事由,就可以依法中止、中断和延长。 4.超过起诉期限与超过追诉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超过起诉期限的,当事人将丧失起诉权,而超过追诉期的,当事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仍然可以起诉。 总的来说,了解追诉期和起诉期限的区别以及追诉期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追诉期的具体计算和应用你是否都清楚了?如果在实践中还有任何疑问或困惑,随时欢迎法律网的专业法律助手为你解疑答惑,让你的权利得到最好的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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