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构成 |
释义 |
一、什么是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 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三、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是多少 侵占罪的最低数额标准是什么?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以上就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怎么构成”的相关规定,通过上述描述。侵占罪是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返还。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地区不同也有差别。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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