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释义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随便看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保险合同主体变更的性质及权利义务
2022保险合同诉讼时效规定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谁
保险合同的失效与复效
保险合同丢失能退保吗
食醋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生产许可证制度
生产许可证要怎么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
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关系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文
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文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股权确认书合同范本
股权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如何进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
股权质押合同如何写才生效
工程索赔怎样处理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内容计算
工程索赔的一般程序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范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俾拉拉马法典
俾斯麦式社会保险
倍道弃法
倒休
倒班制
倒阁权
候选人
候选人品德资格
候选人国籍资格
候选人居住资格
候选人年龄资格
候选人性别资格
候选人提名
候选人政治权利资格
候选人教育程度资格
候选人种族资格
候选人精神状态资格
候选人职业资格
候选人语言资格
候选人财产资格
候选人资格
借箸杂俎
借调
借调合同
倪征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7 6: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