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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释义
    只要涉及到打官司,除了要收集相应证据外,就是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了。毕竟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相关案件的。实践中,就起诉离婚来讲也是有诉讼时效要求的,那到底起诉离婚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肯定了上述内容。即: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二)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
    《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四)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什么情况可再次起诉离婚
    (一)因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提出离婚的,在离婚时出于对家庭及子女的顾念,经法院调解和好,但由于双方仍然无法融合再次提出离婚。
    (二)原被告一方有第三者,虽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但有过错一方仍然同第三者保持关系,致使夫妻关系无法和好再次提出离婚。
    (三)原被告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要求离婚的,虽经法院调解和好,但有过错一方屡教不改致使对方无法再次容忍再次提出离婚。
    (四)原被告因工作等原因造成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虽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分居情况无法改变,致使夫妻感情无法和好再次提出离婚。
    (五)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因举证不足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但一方仍然坚持要求离婚,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
    要区分一下产生纠纷的究竟是哪个方面,具体就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要是当事人超过了规定时效再向法院起诉的,自然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了。不过此时只能说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来处理纠纷,却不是不能对纠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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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