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吗 |
释义 |
一、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吗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也可以由遗嘱人自行保管。遗嘱交由他人保管的,应当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或者个人予以封存、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见证人、亲朋好友等,以防止遗嘱丢失、被伪造、被篡改或者被销毁。 ![]()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哪些人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同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吗”的解答。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中最常见的继承形式之一,虽然遗嘱可以给继承人保管,但如果遗嘱的继承人有多个,那么交给继承人保管就可能存在风险,所以遗嘱一般由被继承人保管或者由遗嘱执行人、见证人保管,以免出现纠纷。 引用法条: [1]《我国继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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