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可否过户? |
释义 |
一、经济适用住房可否过户? 经济适用住房可过户,需要居住一定年限才能过户。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超过5年的,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转为商品房,可以进行转让。 二、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 经济适用房产权中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一般为七十年。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 1. 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 2. 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 3. 房管局进行审核。 4. 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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