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申诉一般会成功吗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申诉会不会成功 被执行对执行的标的或者程序有异议的,进行申诉时会不会成功,依据申诉是否合法、合理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二、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 1.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2.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4.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5.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6.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 7.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般将作出这样三种处理: 第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 第二,中止执行。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仅限于案外人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不应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由合议庭审查或者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认为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执行根据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可以通知有关制作单位审查处理。 第三,进行再审。对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案外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重新恢复执行,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被执行人申诉会不会成功”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执行对执行的标的或者程序有异议的,进行申诉时会不会成功,依据申诉是否合法、合理而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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