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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
释义
    一、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
    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5.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占有的法律特征
    1.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法律网提醒您,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物权法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2.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3.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三、占有的分类
    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2.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3.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4.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5.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6.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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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