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是什么? |
释义 |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所设定,以取得担保作用的一种定限物权。由此可见: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券清偿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他人的物或者权利上设立的权利。 3、担保物权是一种定限物权。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与其他担保制度相比,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2、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3、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 三、担保物权的性质: 担保物权是物权还是债权,在大陆法系国家历来存在着争议,主要的观点有“物权说”、“债权说”和“中间权利说”三种。 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并列的一类独立的物权类型,而并不是债权或者只是被赋予给债权的优先清偿权的权能,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共同构成了定限物权的完整体系。 四、担保物权的分类: 1、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与约定担保物权。 2、根据担保物是否转移占有,可分为移转占有型担保物权与非移转占有型担保物权。 3、根据担保物的性质,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与权利担保物权。 4、根据担保物是否登记,可分为登记担保物权与非登记担保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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