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征收 |
释义 |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应该说,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 这里某村集体所有的耕地50公顷不属于“基本农田”而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因为题目说的是某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没有说是基本农田,所以该耕地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因为超过35公顷,所以由国务院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