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失踪 |
释义 | 何先生:我借给一个朋友4万元钱,到了还款期限,他却不见了。听说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现在他不知去向,我能到法院起诉他吗? 律师: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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