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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释义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清偿方式:如果该债务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是怎么认定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分析,个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从法理角度讲,不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共同债务不是用在婚姻存续期间,而是用在夫妻之间利用这笔债务共享到的利益。
    (二)从婚姻法规角度分析,夫妻之间组成家庭是为了共同生活。
    (三)从立法上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法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夫妻共同债务限定为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相关法律则将夫妻双方的举债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补充标准,即如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即使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从民法上讲,夫或妻为独立的个体,并不能因为结婚就混在一起。其中一方借债,在法律上属于合同行为。具有相对性的。不能让另一方承担还款义务。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承担
    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夫妻一方能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有过约定,那么就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不论是财产还是债务,夫妻之间都要分的清楚一些,尤其是在这个离婚率比较高的社会里面,要是分不清楚的话将来离婚的时候会很麻烦,可能会闹到法庭上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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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