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 个人债权转让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就是有效的: 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其次,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债权就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应通知债务人。 ![]() 二、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个人债权转让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是有效的,就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转让时应该及时通知债务人,以确保对方知晓。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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