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婚后房产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婚前婚后房产如何界定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二、个人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 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 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 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 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 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区分婚前婚后房产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签订时间在结婚证之前就属于婚前房产,在结婚证之后就属于婚后房产。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婚前婚后房产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