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抵押着的房产是否可以买卖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抵押着的房产是否可以买卖 民法典中抵押着的房产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可以买卖。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买卖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间只能进行买卖的交易行为,在解除抵押后方能进行过户登记。《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表达订立和同的意思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双方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表示,以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要约做出承诺的方式来表示; 4.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5.主合同有效; 6.应当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 但是抵押合同生效并不代表抵押权设立,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依然不能够设立。 三、房产抵押的有效期有多长时间 房产抵押期限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房产抵押期限都是以主债权有效的期限来决定的,大多数情况房产抵押期限是没有限制的。法律网提醒您,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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