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期限 |
释义 | 我们都知道,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更好地明确责任和确定赔偿事由,如果选择走程序的话,交警一方是会出一份责任认定书的。若是对责任认定书不符的话,也可以申请复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期限?以下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期限 就申请复议期限问题,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复议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的一种救济手段,而要是对复议的处理结果还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提交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 需要的资料有: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不服怎么处理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复议期限”的相关知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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