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房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建筑工程的施工时间、示意图、施工地点、施工人数以及工程质量等 3、所需费用的给付情况和劳务费给付情况等 4、约定违约责任 5、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所作的其他约定 6、双方亲笔签名,写明签订合同的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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