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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民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去哪开
释义
    一、农民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去哪开
    本人或家属持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到街居民科进行登记;
    街居民科工作人员持本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的检查资料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申报;(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本人不得随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申报)居民科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反馈初步诊断意见,凡不符合鉴定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并退回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具备鉴定条件的待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通知并准备3张一寸照片。
    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安排,本人如实填写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鉴定费。
    组织鉴定: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安排,由居民科工作人员带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通知,居民科工作人员将鉴定结果通知本人,按区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无论鉴定结果如何不退鉴定费。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在婚后生育了子女时,也是需要在离婚时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用也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的。
    
    二、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
    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有确认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三、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非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保障部
    二○○二年四月五日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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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六条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5]《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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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