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 1、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相应修改,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布。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二、征收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2、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适格的房屋征收机关作出征收规划,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之后才能进行房屋拆迁,?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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