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鉴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危房鉴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危房鉴定的办理流程是: 1.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二、危房鉴定的项目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其它。 ![]() 三、危房鉴定要多久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评审报告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鉴定人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大,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鉴定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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