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1.行为目的: (1)民间借贷通常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或特定资金需求; (2)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为了通过货币运营等手段获取利润,资金使用方向不明确。 2.行为对象: (1)民间借贷通常发生在特定的个人或组织之间,如亲戚、朋友、同事等,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形成借贷关系; (2)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通过宣传、介绍等手段吸引公众出让资金。 3.利率合法性: (1)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发生纠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将无效。 (2)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承诺的高额回报并不受法律保护。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民间借贷应包含的内容是: 1.写明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 2.注明还款日期,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 3.写明借款人名称及身份信息,结尾落款书写订立借款合同的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三、民间借贷怎么催收 要有效地催收民间借贷,可以采用多种方法: 1.电话催收:选择专业的催收人员,他们应该熟悉合同条款、付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催收时应保持专业态度,并注意沟通的方式和时间。 2.信函催收:使用正式的书信来催促还款,因为这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证据。 3.传真催收:快速传递书面要求,使客户能够在短时间内了解到要求。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这有助于留下正式的印象,并且为将来可能的法律行动做准备。 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继续关注、提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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