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需要的时间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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