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同等责任致人死亡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按交通肇事罪处罚。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属于交通肇事罪中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有哪些限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段的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 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包括合理避让原则,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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