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解除非法收养关系
释义 一、如何解除非法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二、合法收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非法收养该怎么处理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处罚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处罚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5、收养问题是一个民事法律问题,是一个亲属法律关系问题,一般不得适用国家公权力的制裁措施(如行政处罚)来调整收养关系。不合法的收养带来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风险这种不利后果,而不是公力处罚后果。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对“如何解除非法收养关系?”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当事人既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