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双方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不对等而受影响;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同时女方一般处于为家庭付出较多,出于适当照顾妇女和未成年人子女的利益,抚养未成年人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一点财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以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为原则,尽可能分给能使财产更有效发挥效用、使用价值的一方,分得离婚财产一方,按照财产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的,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可以少分或不分; (五)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六)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情形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一)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二)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四)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由法院进行裁判,法院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合理的判决。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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