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合同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电子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虽然电子合同的载体不同,但是它仍然属于合同的范畴,必须收到合同法律法规的约束。 二、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订立的。 2.电子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过在网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面。 3.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具有电子化的特点。在电子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4.电子合同的成立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成立,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成立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三、我国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是一种社会发展趋势,慢慢的向互联网发展,现在也是互联网时代,这也是必然的趋势,我们要顺应潮流,了解订立电子合同的步骤,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子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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