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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的管辖种类有哪些
释义
    一、劳动仲裁的管辖种类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管辖种类有如下:
    1.级别管辖;
    2.移送管辖;
    3.指定管辖;
    4.涉外管辖;
    5.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6.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流程和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纠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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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