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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解除财产保全
释义
    一、怎么样解除财产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流程如下: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二、财产保全面临的法律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3.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4.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三、解除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封的时间也不一样,而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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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