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应如何认定
释义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应如何认定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规定为: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诸如交付货款、支付货物等行为,尽管没有书面形式的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反悔吗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反悔,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后纠纷处理方式
    法律网提醒,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