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约区别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和居间合约区别 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在于: 1.当事人人数不同,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前者居间合同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如果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的,以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如果是买卖合同一方擅自变更买卖合同的,要求按照居间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三、买卖合同的有效期有多久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或期限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或期限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出现法定终止或当事人约定终止原因时失去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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