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户不交租金又不搬走东西怎么办 |
释义 | 一、商户不交租金又不搬走东西怎么办 商户不交租金又不搬走东西可以,可以发出催告通知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吗 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于支持。”因此,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租金了,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向承租人主张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 三、承租人不付租金可以停水电吗 承租人不付租金一般不可以停水电。承租人逾期支付费用,合同未约定停水电条款的,若出租人采取措施强制停水电的,则停水电期间的费用减免、违约金不被支持及赔偿承租人损失的风险。法律网提醒,若承租人长期拖欠费用,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后给予一定的腾房期。若腾房期满后,承租人仍未腾退的,则可采取停水电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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