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法院是不是可以强拆 |
释义 | 一、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法院是不是可以强拆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法院是不是可以强拆要看情况。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协议不满、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规定期限内也不搬迁的,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协议怎么写 拆迁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造成拆迁协议无效有什么情形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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