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条例规定的材料。 二、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不动产登记程序: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不动产办理登记要30天左右。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当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是会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同的不动产登记费用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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