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在特定情况下,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可能受到限制,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的权益。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将不予受理,以避免滥用诉讼资源。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这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4.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以给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 5.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法律也给予特殊保护,不允许随意离婚。 6.如果存在被逼迫或胁迫离婚的情况,法院将不予受理,以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 二、相关离婚保护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规定了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法律条款你还存在哪些疑问?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你解决法律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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