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怎样确定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怎样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我国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工程纠纷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者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工程预、决算报告; 4.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当事人或第三方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5.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6.工程预算、决算书;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7.施工图纸、施工记录; 8.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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