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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处是什么地方
释义
    一、公证处是什么地方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二、公证处的公证范围
    《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此外,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公证;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办理公证一般亲自到公证处,当事人确实有困难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但办理委托公证,婚姻财产的公证以及遗嘱公证等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公证。
    2、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由值班人员接待并负责办理。
    3、当事人按公证员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交齐全(不齐全的应补交材料)。
    4、对符合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员予以受理。
    5、公证申请受理后,当事人持公证员开具的收费通知单到本处财务室缴纳公证费。
    6、公证员对受理的公证事项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制作谈话笔录、草拟公证词。并送达负责人核稿、签发。
    7、经签发的公证书送交打印、翻译、校对、粘贴、盖章,制作完毕后送达当事人。
    8、公证事项办结后,公证员将案卷装订归档交档案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证处是什么地方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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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