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赔偿工伤职工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公司不赔偿工伤职工该如何维权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二、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三、工伤公司要赔哪些费用 工伤公司要支付的费用如下: 1.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时的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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