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工伤保险 |
释义 | 一、如何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工伤保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的赔偿标准 法律网提醒,无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标准是: 1.生活护理费按3个不同等级分别赔偿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职工本人工资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没签合同工伤在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的: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没有劳动合同,用工资条等;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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