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被撤销是否意味着违约 |
释义 | 一、合同被撤销是否意味着违约 申请撤销合同不等于违约。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 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4.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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