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伤伤残鉴定应到哪个部门办理 工伤伤残鉴定应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材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需要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工伤伤残鉴定的原则 1.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2.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鉴定档案。 包括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致残证件等。 3.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劳动鉴定工作人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4.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劳动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事实包括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疗技术标准。鉴定结论应由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 引用法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