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联系危房鉴定 |
释义 | 一、如何联系危房鉴定 联系危房鉴定的方法是: 1.委托人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提出申请; 2.接受委托:委托房屋安全评估机构按委托人的请求,对房屋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 3.初步调查:对房屋的原始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实地勘察。 4.检测与验算:实地检测房屋的状况,如有需要,可采取设备检测及结构验算。 5.鉴定评级: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勘查、验算的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对其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危险性。 6.处置建议:对已鉴定的房屋,要有原则上的处理建议。 二、危房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鉴定危房的标准是: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 三、危房鉴定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危房鉴定项目有: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引用法条: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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