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鉴定在哪里做 |
释义 | 一、精神残疾鉴定在哪里做 精神残疾鉴定应当在所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或者通过向法院提起行为能力确认之诉,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三级医院都有设立。 2.关于具体的申请及鉴定所需材料,建议您直接前往鉴定中心进行咨询。若仍有疑问,可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3.无论是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这些鉴定机构的选择均由国家公权利来运作。 二、司法精神病鉴定范围 在诉讼中,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范围包括: 1.刑事案件中: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以及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 (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2.民事案件中: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以及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害人等在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的情况。 (4)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有无作证能力。 ![]() 三、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精神病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这意味着,无论是通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机构的选择都体现为国家公权利的运作。 2.我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由地市以上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统一运作,其成员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 还有关于精神残疾鉴定的问题吗?欢迎留言咨询。法律网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科普和实务指引,记得关注我们,法律路上不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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