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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材料是交通事故鉴定必备的
释义
    一、哪些材料是交通事故鉴定必备的
    交通事故鉴定材料具体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何时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对交通事故鉴定提出异议并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交通事故鉴定多久出来
    交通事故鉴定出来的时间一般在三十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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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