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目的不可以实现是否允许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合同目的不可以实现是否允许解除合同 合同目的不可以实现是允许解除合同的。合同履行不能且为自始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对解除合同通知提出异议的期限 如果解除通知书中告知了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异议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解除通知书中没有告知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否则有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 三、通知解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通知解除合同的效力具有法律效力。合法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在到达接收方地址时已经生效,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到达其住所地址,就必须到达才能拒绝,所以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拒绝相当于确认到达,并不意味着解除失败,拒绝也是有效的。通知规定,法律网提醒您,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此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后解除。法律在保护一方行使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对方相对人异议权,即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确认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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