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新生儿上户口最迟几个月 |
释义 | 一、广州新生儿上户口最迟几个月 广州新生儿上户口最迟12个月内。法律规定,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1个月到12个月内落户,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所需材料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广州新生儿上户口需要花钱吗 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生婴儿落户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父亲和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父母的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三、广州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单独落户吗 孩子户口不可以单独落户,分户是有条件的: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