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租赁合同该如何解除合同 |
释义 |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该如何解除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违约应该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应该要求其依约履行,出租人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的承租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租房租赁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租房违约金具体的数额,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约定,比如约定为五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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